东浩物流作为一家东莞进出口代理报关公司,专业深圳/广州等各大口岸代理商检报关等业务,实时分享最新关务资讯,2020年1月海关适用汇率公布
2019年12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三2019年12月18日,2020年1月的海关适用汇率公布已经更新。东浩物流关务组小伙伴搜集整理了2020年1月份的海关汇率,方便各位出口企业的客户朋友们进行2020年1月份的贸易成本核算。
以下为2020年1月份海关适用汇率公布:

Q:请问海关计征汇率的依据?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124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
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人民币元后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4位小数)。如果上述汇率发生重大波动,海关总署认为必要时,可另行规定计征汇率,并对外公布。
以下为2019年12月海关适用汇率(方便进行对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