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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逊FBA卖家注意!欧盟电商增值税新规则延期实施

来源:东浩物流作者:admin 日期:2020-06-12 14:10:21 浏览:

东浩物流专业亚马逊FBA海运,空运等跨境电商物流专线,分享电商资讯:亚马逊FBA卖家注意!欧盟电商增值税新规则延期实施,2020年5月8日欧盟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会议上一致通过决定根据《行政合作指令》 (DAC),将欧盟电商增值税大改革的实施日期延后到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同时,欧盟电子商务增值税计划中提出了四项重大改革。目前新规执行前还有一年的过渡期,我国亚马逊FBA跨境电商卖家需要抓紧时间进行税务规划了。


实际上这个欧盟增值税大改革在2018年已经提出,而近期受疫情影响,英国和西班牙也陆续对企业延迟缴纳增值税出台了相关的政策。 


增值税(VAT)是以商品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被视为在欧盟内的所有交易都需要考虑增值税的影响,标准税率为15%到27%,欧盟提供统一框架,但各个国家单独征收。


电子商务增值税逃税估计每年给欧盟成员国造成50亿欧元的损失,这一数字预计到2021年将增长到70亿欧元。正因如此,欧盟近年来不断加强电商VAT合规化管理。本次欧盟电子商务增值税计划提出了四项重大改革: 


1、推出一站式(One-Stop-Shop或OSS)注册申报服务。

在这次税务大改革当中,一站式机制试用范围将从欧盟国家扩大到非欧盟国家。非欧盟国家供应商只需在一个欧盟国家注册,就可一次性申报缴纳在所有欧盟成员国发生的税款。 


OSS系统是MOSS模式的扩展,后者设立于2015年,用以简化电子服务的远程销售。从2021年7月起,实物产品的远程销售也将应用这套系统的规则。此规则旨在建立本土和欧盟内他国商家的公平竞争,卖家向本地增值税管理部门申报增值税,向客户收取客户所在国增值税金。在季度申报时,卖家可以申报其收入,而增值税金额则会通过卖家所在税务部门转交至消费者所在国的税务部门。 


欧盟境外的运营商或平台也可以通过注册增值税一站式服务平台来简化针对于申报货值低于150欧元的小件货物B2C订单增值税申报的流程。


 

2、欧盟成员国之间的远程销售额阈值调整为通用阈值。

现有的“远程销售门槛”将被撤销,将推出“一站式”欧盟增值税申报表。 


此前,欧盟成员国彼此之间都设定了从3.5万欧元到10万欧元固定的远程销售额阈值,而在2021年新的税务改革之下,所有国家的通用阈值都在10000欧元的固定金额。 


另外欧盟委员会也表示允许在线销售商品的企业通过在线数字门户网站(MOSS)履行其在欧盟应该遵守的所有增值税义务的新规则,并通过其欧盟注册所在国当地税务部门系统进行申报。自2021年7月1日起,该系统将应用于电子商务商品远程销售。超过年度阈值,则需要按照欧盟各目的国增值税税率执行,但是不需要和之前那样在欧盟各国当地税务机关注册,因为可以使用MOSS系统做统一申报。 


3、取消对从非欧盟国家线上进口单价低于22欧元的商品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规定。

据统计指出欧盟只有3%的抽查率来确认小包直邮的卖家是否按此规定要求进行发货,以至于有很多不法商家利用这个漏洞进行税务规避行为。因此,欧盟委员会决定在2021年7月1日起,取消从非欧盟国家进口到欧盟的低价商品(低于22欧元)进口VAT豁免政策。


欧盟将创建一个进口计划,如果商品价值不超过150欧元,卖家可以在销售点向欧盟买家收取增值税,通过“进口一站式服务”(IOSS)申报和缴纳增值税,为商品提供“绿色通道”,让其快速便捷地通关。这些商品将在进口时免征增值税,从而可以在海关快速放行。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简化机制,就是由海关申报人(例如邮政经营者、快递公司、海关代理)从客户那里收取进口增值税,这些增值税将按月支付给海关。


4、由电商平台或者海关申报人负责收取和缴纳增值税。

明确电商平台负责对非欧盟电商在该平台销售的货物和劳务的代扣代缴义务,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让第三方平台“被视为卖方”,并承担了更多的责任。 


当电商平台促进B2C业务时,其代扣代缴制度将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进口商品价值不超过150欧元;非欧盟卖家任意价值商品的远程跨境交易或国内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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